2009太仓房地产展销会上有什么优惠?这是每一个有意向购房的市民最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市规划建设局工作人员后获悉,房展会上购房市民可继续享受市政府《关于促进太仓是房地产市场健康房展的若干意见(暂行)》(太政发[2008]88号)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而该政策将执行至2009年12月31日,因此本次房交会既是一次集中看房、选房的盛会,也是赶搭优惠政策“末班车”。这些政策优惠政策包括:
缩短购房入户年限。购买本市成套住房70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所有权证1年以上,由单位合法聘录2年以上(或在市区经商、兴办企业2年以上,累计纳税20万元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2年以上,预计至退休累计交纳社保不低于12年,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子女整户迁入。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个人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32万元提高到40万元,其中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由16万元提高到22万元;个人购买存量成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由22万元提高到28万元,其中一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额度由12万元提高到16万元,降低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购买新建普通商品住房有30%降低到20%,存量成套住房首付款比例由40%降低至30%借款申请人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后,可在此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实行购买商品住房或存量成套住房契税减半。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以下住房的,契税税率按1%征收,对个人购买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的,契税税率按2%征收。
加大税费优惠政策的执行力度。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一年内新购住房的纳税人,先按现行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保证金,待其换购住房后,可凭证式发票按规定退还保证金。
界定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对象。对一户家庭中年满18周岁子女购买第二套住房,其贷款可比照首套住房贷款政策执行。
于此同时,各参展商开发商也各自推出相关优惠措施,让利消费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