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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主不配合办理贷款属于违约
发布日期:2010-3-2 来源:京华时报 作者:佚名 人气:142 字体:【 】 【打印
    王女士问:我买了一套二手房,合同约定今年4月1日前我交付首付款且完成过户手续,但现在房主以我没有支付全部首付款为由拒绝配合我办理银行贷款,到时无法过户责任在谁?

  北京市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因为在你们的买卖合同中并没有约定交付首付款和房主配合你办理银行贷款手续的先后顺序,所以,房主无权以未付清首付款为由拒绝配合你办理银行贷款手续。若是由此导致无法按照约定时间过户,责任不在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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